律师您好,我在一个燃气项目做资料员,签过合同,但合同的纸质和电子版都没有,工作时间是2024年11月到2025年1月,我的父亲是农民工,在现场做了30天,从1月开始,共收到4次微信转账,共计7000元,两人总共还有9800元未得到。第四次转账后多次催促让结清工资,始终有各种借口,打过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和12333等,燃气公司给的回复是在25年7月份就已经把所有账款都和公司结清了,公司给他们出具了不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其次,当时项目上两位负责人的电话,但他们都不接电话,劳动监察的电话也没接。说是负责人他们也在扯皮,他们也在找公司什么的,让我找公司,或者走法律程序。现在我要回这个钱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重庆市2026-01-23 12:49:37185*****765
律师回复
-
-
-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71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23 19:50:04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