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因为孩子已经28岁了,所以我们都比较心急想让孩子早点结婚嫁人,偶然的机会孩子的小姨认识了男方的舅舅,通过短暂的了解觉得对方家庭人都很乐观融洽所以就错误得以为是一个很好的家庭,加上男方家长表现的非常积极,就介绍了他们认识,初步认识双方感觉都没排斥,考虑到如果只是认识一下后续二个孩子都不会再联系,所以双方家长达成了意见订婚,因男方家经济紧张所以女方也很体谅的只让对方拿了一半礼金,孩子订婚之后应男方要求去了福建和男方发生了关系.(女孩是第一次,发生关系属于半强迫性的,因为女孩性格比较内向不善表达)接触过程中,男方只是想方设法的要还没给完的礼金,加上总强迫女方发生关系,所以女孩子在妥协之后
婚姻家庭江西省-上饶市2026-01-21 05:14:47135*****61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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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922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但首先要明确的是,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不能因为家长的意愿就草率决定。从法律角度讲,如果男方存在强迫女方发生关系的行为,这可能构成对女方人身权利的侵犯。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停止这种行为,并且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礼金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约不是法律所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礼金的给付属于一种习俗行为,如果双方没有达成结婚的最终目的,礼金的返还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建议女方和家长冷静下来,和男方及家长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感受。如果沟通无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就礼金等问题进行合理的协商和解决。回复于 2026-01-21 05:16:2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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