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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购置一处房产.有男女双方名字.现在分手后房子不计划卖掉.目前由男方还贷款 还贷还有30年.如果不卖掉房子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公证.后期男方断供会影响女方吗 女方在购买房子会是二套房吗

其他重庆市2026-01-20 15:52:3818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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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2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有财产。男方还贷,若断供,银行会要求共同还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女方可能受影响。若女方再购房,因名下有房,可能算二套房。建议双方协商,可去公证处公证,明确还款责任和房产归属。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6-01-20 15:56:44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607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一、男方断供是否会影响女方? 房产证登记了男女双方名字,这套房属于双方共有财产,房贷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即使去公证处公证“房贷由男方单独承担”,公证仅对你们内部有约束力(即若男方断供后不承担责任,女方承担后可向男方追偿),但对外(银行)而言​: 银行是基于“房屋抵押+双方征信”发放的贷款,有权向任一产权人追偿全部房贷。若男方断供,银行可起诉要求偿还全部欠款,甚至申请拍卖房屋偿债。 在此过程中,女方的个人征信会因房贷逾期记录受损,且房屋可能因债务纠纷被处置(拍卖后不足清偿的部分,才由男方继续承担责任)。 二、女方再购房是否算二套房? 二套房认定由当地房产政策+贷款政策共同决定,核心看“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三类规则(全国无统一标准,以购房地政策为准): ​​“认房”逻辑​:以家庭(单身则为个人)名下实际持有房产数量为准。 这套房登记了女方名字,若女方名下无其他房产,再购房时“认房”规则下,她的房产套数是“1套”→ 再买算二套房。 ​​“认贷”逻辑​:以家庭(单身则为个人)名下房贷记录为准。 这套房有房贷(无论实际由谁偿还),女方作为共有人,征信中会有“房贷记录”。再申请房贷时,银行会认定你“有贷款记录”→ 多数城市“认贷”规则下,再买算二套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更高)。 我国多数城市执行 ​​“认房又认贷”​,因此女方再购房基本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回复于 2026-01-20 15:56:4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81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当然是影响的,有你名字
    回复于 2026-01-20 16:04:15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3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会影响女方,以后购房属于二套房
    回复于 2026-01-20 17:07:5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7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名字只要没有去掉,就会有影响,也会影响二套房
    回复于 2026-01-20 17:23: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8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去公证处公证也无法改变房产共有及共同贷款的性质,后期男方断供可能会影响女方征信,因为双方对房贷是连带债务。女方再购买房子是否算二套房,需依据当地 “认房又认贷” 等相关政策,结合女方名下房产数量和贷款记录来确定。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1-20 17:43: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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