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虎泉地铁站附近教师小区,租房纠纷,时间为近期。
2.目前的情况是,我们原本打算从今年9月5日一直租到明年5月4日,但因为我们个人原因不准备继续租了,打算在10月12日交房退租,按合同要求我们违约,但我们愿意支付违约金(一个月房租),但房东以我们不懂法为借口,拒绝跟我们交涉,他只给出要我们住到11月5日就走人不退剩余租金的方案,我们无法接受。
3.目前诉求就是想要房东退回10月12日到11月5日的剩余租金,以及拿押金来抵扣违约金(押金也是一个月房租),其他的都没要求,我们也愿意支付违约金。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6-10-03 12:16:381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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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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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你提前退租属违约,愿付一个月违约金是合理的。押金可主张抵扣违约金,未实际居住期间的租金,房东应退,不能又收违约金又扣租金。
2、先发书面或通知,明确10月12日交房,押金抵违约金,要求退10月12日至11月5日租金,并保留记录。
3、交房时拍照录像,结清水电,交钥匙,让房东签收或录像确认。
4、协商不成,找社区调解,或向洪山区法院起诉,小额诉讼即可。若合同写不退剩余租金,也可主张条款过高,请求调整。
回复于 2026-10-03 12: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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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的,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6-10-03 12: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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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起诉解约,按约定支付一个月房租就可以
回复于 2026-10-03 1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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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6-10-03 12: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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