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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单位派出外地出劳务,在出劳务期间因工作倒班频道,下夜班后还随时去单位开会学习,无法休息,导致长期失眠心率过速无法正常工作,申请回家,终止外出劳务,单位算事假,合理吗?病假也不合理吧,我外出劳务前心率正常,由于倒班加之无法正常休息才导致心率失常的,不是我个人基础病,单位做到合理吗?

劳动争议吉林省-松原市2026-01-19 09:47:4613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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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3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但从法律角度分析,单位的做法可能不太合理。首先,工作安排导致身体不适,单位有责任调整工作方式,保障员工健康。其次,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健康问题,不能简单算事假。可以先和单位沟通,说明身体状况和工作安排的不合理性,要求调整工作或给予适当休息。如果沟通无效,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医生,看是否需要进一步治疗,以保障自身健康。
    回复于 2026-01-19 09:50:3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2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现在诉求是什么呢?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回复于 2026-01-19 10:09:5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59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6-01-19 11:45: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11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19 12:54:0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52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单位将其算为事假不合理。劳动者因工作安排导致身体不适,非因个人原因患病,若能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应属于病假范畴,用人单位应按病假相关规定处理,保障劳动者的医疗期权益,并支付相应病假工资。
    回复于 2026-01-19 15:40: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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