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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我对象在包活的,盖徽派建筑,民房改造,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也在尽力去要了,有一分给工人一分,但代工不干,领着工人的集体闹事,在信访局,司法局调解,打了欠条,我想咨询,我们可不可以追究代工责任,因为民工都是代工找的,也都是代工的亲戚朋友,同时给我对象管理工地,代工二年没有创造任何利润,因为代工嘴不好话多,影响了各种利益,都是我对象默默承担,干活期间我对象没有任何不配合他工作的任何言语,有难都是第一时间帮他解决,工资我们承担,但我们想收集证据,让他赔偿二年来我们的损失,和精神赔偿,这个可以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1-16 20:37:1318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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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73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的。
    回复于 2026-01-16 20:39:14 咨询他
  • 邓伟律师
    月帮助217
    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
    按照你提供的信息,基本不太可能。
    回复于 2026-01-16 20:39:3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01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追究代工的责任。首先,代工找来工人并管理工地,如果他没有履行好职责,导致工程亏损和工人闹事,你们可以收集证据,比如工地管理记录、亏损情况、工人闹事的证据等,证明他的失职行为给你们造成了损失。其次,关于精神赔偿,一般在民事纠纷中,精神赔偿适用范围有限,主要针对人格权受到侵害等情况,你们的情况可能较难主张精神赔偿。建议先与代工协商,要求他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6-01-16 20:40:4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6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若代工在管理工地过程中存在过错,如因自身行为影响利益导致未创造利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收集证据要求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但精神赔偿通常在劳动纠纷中难以获得支持,除非存在如侮辱、诽谤、暴力等严重侵害人格尊严的行为且有充分证据证明。
    回复于 2026-01-16 22:02:3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1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16 22:08: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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