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方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 对方推诿扯皮 1.医药费是否包含复查费及救护车的费用 2.患者家属来回交通费我们有提供发票 对方仅按照最低20元/天 (家住郊区 非市区) 3.误工 营养 护理对方仅按照住院天数(10天)完全不依照医嘱执行 (医嘱明确写有需静养30天 加强营养 且需要有人陪护) 3.误工 陪护对方仅按照最低赔偿标准赔付(本人有工作 外卖员 即使无法提供税收证明 是不是该按照上一年度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赔付)
其他河南省-郑州市2026-01-15 12:19:13132*****53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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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3627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医药费确实包含复查费和救护车费用,这些都属于因事故产生的合理医疗支出,对方保险公司应当承担。 2. 患者家属交通费,虽然对方按照最低标准赔付,但你有发票证明实际支出,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实际发票金额赔偿,因为这是因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 3.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应按照医嘱执行,而不是仅按住院天数计算。对于误工费,即使无法提供税收证明,也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赔付。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流水等,向对方保险公司主张合理赔偿。如果对方仍不配合,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回复于 2026-01-15 21:00:2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