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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00条第2款是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6-01-15 09:07:3415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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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9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100 条第 2 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1-15 09:08:0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34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版)第 100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应当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一)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回复于 2026-01-15 14:09: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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