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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孙梦宇于2025年12月31日凌晨两点半左右盗登入我朋友的QQ账号(我朋友在事发时也处于不知情状态),被告孙梦宇伪装成我朋友并伪造缘由借款500,至今仍未还清并一直以无偿还能力抵赖欠款不还(屡次约定某一时间偿还,但均食言),(2025.1.6)被告孙梦宇又承诺三日内偿还400元。原告要求被告按其所述承诺执行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1-08 11:52:2718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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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1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是骗取的,你可以考虑去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6-01-08 11:57:5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32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6-01-08 13:14:0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借款的相关记录,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起诉
    回复于 2026-01-08 18:01:1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3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被告孙梦宇盗登他人 QQ 账号并冒充借款的行为,涉嫌诈骗罪。虽然金额未达多数地区刑事立案标准(通常 3000 元起),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其或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原告可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承诺还款记录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同时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孙梦宇按承诺偿还借款。
    回复于 2026-01-08 20:28: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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