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1990年有签字欠条30万,并说有房屋抵押,目前欠条债权人未提供。债务人现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债务人现在居住的自建房为其儿子名下,房子1998年建成,在1990还是土地一片。另外一处旧屋为瓦顶房不值钱。目前债务人已经二次中风,行动不便,脑子不灵活。现在想要质询这个30万欠条是否有效?疑问1不明确两者之间这个30万是否有实际经手,还是夸海口的“我借给你30万帮忙做点生意”。因为在90年30万已经是笔巨额财富。那个时候当地老板有很多,债权人为什么只找债务人,并愿意借给债务人巨额财富。在债务人在外有钱、风光、头脑清醒时间不来追债,现在中风后来追债。债权人走法律途径成功率多大?
其他广东省-茂名市2026-01-04 14:23:05159*****38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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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05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先确认欠条的有效性要看是否具有签字、盖章、具体金额、借款用途、还款约定等要件,以及是否有实际交付和债权转让的证据。若没证据,主张30万的债权就会困难。 2. 质疑点一:不存在实际经手或只是口头承诺。可通过搜集证人证言、往来款项的银行、账户流水、借款用途证据、借据落款时间等来佐证或否定。 3. 质疑点二:对方是否能证明抵押存在。如无书面抵押合同、登记信息或抵押物所有权链条,抵押就难以成立。 4. 现实情况:债务人现无可执行财产,且居所是他人名下,执行难度大,但并非无机会。可在原债主已诉讼的情况下申请法院保全、查封、执行,或通过反担保、还款计划与分期执行。 5. 解决方案:先进行诉讼时效与可诉性审查,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如证据不足,考虑和解或撤诉再起诉;若存在欺诈、虚假、隐匿财产情形,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最后评估成功率,结合对方证据强度决定是否继续。回复于 2026-01-04 19:01:00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