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生的事情,2025年7月三个人合伙打算开一个公司,我垫付前期公司得所以费用24000。到现在我的还没有收回来,那两个合伙人一直在公司管理员工,公司一切流水情况都不清楚。到目前为止给了我九千还差一万多没给我说是1月底全部结清给我,我不想拖到那个时候已经几个月了。这个问题我想现在处理了。还有这几个月得收入我一份没有。我想让他们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我。我这几个月得损失赔偿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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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697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现状评估:你垫付前期费用24000元,至今尚未全额回收,且资金流水和人员管理不透明。两位合伙人尚未按承诺结清,且你对未来收入无明确分配。 2. 解决方向:先行主张清偿与权利保护,尽量以协商为主,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3. 短期措施: - 要求对方提供公司财务流水、银行账户对账单、支出明细及工资发放情况,书面要求并设定时限。 - 就你垫付的前期费用,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debts owed,并约定分期或一次性结清时间点。 - 明确你在公司中的权利定位,要求签署补充协议,明确你投入与回报的比例、未来分红与薪酬基准。 4. 薪酬与损失赔偿安排: - 你可以主张按照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但需与公司性质确认是否适用劳动关系。若成立劳动关系,应依法享受工资、社保等。 - 如尚未形成劳动关系,可通过民事合同约定最低工资标准等,并要求赔偿因延迟支付造成的实际损失。 5. 诉讼与仲裁路径: -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返还垫付资金及未支付款项,若涉及工资或劳动关系,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 建议先办理公司内部协议变更或设定股权、利润分配的书面约定,避免未来纠纷升级。 6. 风险提示: - 注意保存所有支付凭证、对账单、对方承诺书及邮件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 如对方拒绝提供信息,保留证据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咨询。回复于 2025-12-29 20:35:1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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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5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30 12:16: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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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电商的我已经在原公司离职 离职后我打算创业 公司在职人员也想跟我一起 达成一致后拿在原公司在职人员的身份办了执照 原公司在职人员也为我提供了一些图包 但在创业15天后我们认识到错误关闭了店铺 没有任何的盈利 图包的价值一套图公司之前定价35 给我提供了5套左右判刑吗 这个触犯了哪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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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是规定每天上班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吗?且不能强制加班吗?可是都是强制加班的,一天上12个小时,甚至14小时,有些还两班倒,服务行业,9点上班到晚上10点,但是客人没走,我们就不能下班,每天基本都是10点40左右下班,有时候托班到11点多,时不时还搞培训,本本下班时间就特别晚,还搞培训,培训到零辰12点半。当学徒也是这样的,即然违法,为什么国家不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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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是规定每天上班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吗?且不能强制加班吗?可是都是强制加班的,一天上12个小时,甚至14小时,有些还两班倒,服务行业,9点上班到晚上10点,但是客人没走,我们就不能下班,每天基本都是10点40左右下班,有时候托班到11点多,时不时还搞培训,本本下班时间就特别晚,还搞培训,培训到零辰12点半。当学徒也是这样的,即然违法,为什么国家不整治。去劳动大队举报有啥用,一个人反映有啥用,反而容易被报复,我就想问国家每年都在说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全国哪一个工厂一天不是上12个小时,强制12小时,压根就没有选择的余地。向劳动局反映没有用,全国普遍的,只有国家强制实行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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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一下法律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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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公司里签了合同去年的钱没给完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