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没有签订合伙协议现在店铺亏损对方要求我给亏损的钱 本来口头协议说过干活要发工资 对方11个月都并未支付工资 有没有权利追回工资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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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1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基本判断:双方未签正式合伙协议,但存在口头约定和薪资支付义务。若是劳动关系,工资应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支付;若是民事合作关系,按合同法及约定处理。店铺亏损本身并不必然让另一方要求赔偿全部亏损,需看各自的出资、分工、利润分配等证据。 2. 追讨工资的可行性: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主张拖欠工资,按劳动法规请求支付未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若非劳动关系,而是合伙或合作关系,应以证据证明存在雇佣关系或口头补充协议,按民事合同请求报酬。 3. 建议步骤:收集证据包括工作描述、出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银行转账、通讯记录、对方的口头承诺等。尽量将口头协议书面化,明确工资、岗位、绩效、发放时间等。 4. 解决方案:先友好协商确定工资金额及支付时间;如谈不拢,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系民事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工资及相关损失。 5. 风险提示:为了提高胜诉几率,尽量保留完整证据,区分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的性质,避免因认定错误导致维权难度增加。若涉及股权分配或亏损分担,需结合实际出资和分工重新评估。回复于 2025-12-27 08:39:0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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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1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27 10:51:2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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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帮我看这个工伤赔偿一下是否有遗漏的。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商岗前30、25、20.15、10、5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工资,按9级计算。 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8个月 三、医疗费:已付 四、误工费 12个月 五、护理费 按医疗机构护理护工劳务报酬标准为260元/天计算 七、残疾赔偿金 9个月 八、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