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李,女,今年30岁,2023年11月结的婚,现在孩子1岁半。因对方想生二胎,2025.11.20日晚,想强行进行夫妻生活,我骂他“禽兽”,后两人冷战一个月至今,12.15日早上,他表示两人分开。 财产情况:我婚前买了1套80平的房子,当时9621每平米,首付付完后,每月一直用我的公积金还款至今。房贷债务。 他婚前两套房,其中一套,也就是我们现在居住的,他自述每月在还贷款,具体我不详。还有一套,2024年年初,因每月还贷款他觉得利息太高,就一次性通过银行贷款12万,把房款一次性还完,今年3月至今,我陆续给他转账6.2万元用来还他的了。现在,怎么才能让我的利益最大化,包括抚养权。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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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5463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关于夫妻感情问题,建议双方先冷静沟通,婚姻中遇到矛盾是很常见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无效,可以考虑婚姻咨询等方式来缓解矛盾。 2. 在财产方面,你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用公积金还款的部分,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对方的房产,你转账的6.2万元,如果能证明是用于偿还贷款,这部分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3.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你作为母亲,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以提供自己稳定的生活环境、经济收入等有利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回复于 2025-12-17 22:43:21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12-17 22:52:53
我有稳定的工作,有固定的房子。年收入15万左右,无外债。只要一下班就都在陪孩子。孩子出生时的月嫂钱,生病住院,日常开销,大部分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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