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 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具及办公环境,但是目前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强制要求居家办公,不提供办公用品,我们明确表示拒绝,要求提供办公场地及办公用品,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走被迫离职要求公司赔偿
合同纠纷四川省-资阳市2025-12-17 08:33:21191*****00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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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5341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可以分析一下。首先,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公司要提供符合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办公用品,现在公司强制居家办公且不提供办公用品,这属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其次,如果你们明确拒绝居家办公并要求公司提供办公场地和用品,公司仍不作为,这可能构成未提供劳动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建议先与公司沟通协商,争取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沟通记录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5-12-17 08:39:2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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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7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17 10:44:5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