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我爷爷给我父亲和大伯各建了一栋一层楼的房子,我大伯当时已成家,他的房子写了他的名字。我爸当时未成家,我爸的房子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2001年时我爸出资请人扩建至四楼。2004年时我爷爷去世,未留下遗嘱。现在房子都拆迁了,我奶奶听我大伯和姑妈的教唆,一起将我爸起诉了,要分我家的拆迁款,这种情况他们能分到吗?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12-16 10:13:00181*****27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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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505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首先,从房产归属来看,你父亲的房子虽然最初登记在你爷爷名下,但实际是由你父亲出资扩建至四楼,这表明你父亲对该房产有重大贡献。其次,你爷爷去世未留遗嘱,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如果没有遗嘱,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但你父亲对房产的出资扩建行为,可以视为一种事实上的财产贡献,这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予以考虑。最后,你奶奶和大伯、姑妈的诉求,需要综合考虑房产的出资、使用等情况。建议你父亲尽快收集出资扩建的证据,如付款凭证、施工合同等,然后积极与家人沟通协商,争取和平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5-12-16 13:56:06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