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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的岗位与薪资待遇和口头上说的不一致,但公司说最后工资是按照口头说的,实际工资7500底薪➕绩效,但劳动合同里写的是杭州市最低工资2490,请问这样的合同我应该签署吗?有什么风险,如果后面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工资给我发,我怎么维权呢? 公司说合同只能按照杭州最低工资写,我能否让他们提供薪资结构的证明,或者是录音他们和我口头说的薪资

合同纠纷浙江省-杭州市2025-12-12 17:36:301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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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3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工资的话,你肯定是要写清楚,否则你后期很难维权
    回复于 2025-12-12 17:39:1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92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不建议签署这样的合同,有公司按合同发低薪的风险。若公司按合同发,可收集证据维权,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你能让公司提供薪资结构证明或对口头约定录音。若公司拒绝提供证明,建议不签合同;若签了,之后公司少发工资,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12 17:42:19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94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最好不要签署,你可以录音确定这个薪资。
    回复于 2025-12-12 17:57: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8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12 18:40:3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0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样的合同不建议签署。因为口头承诺难以举证,可能面临公司按合同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导致自身劳动报酬权益受损的风险。若公司按合同工资发放,可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录音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薪资结构证明,也可以录音留存口头薪资约定作为证据。
    回复于 2025-12-12 22:40: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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