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12月3日在抖音平台加上了六八美发造型店客服的微信,并询问价格 ,客服告知烫发服务198元,原告支付8元定金,在12月5日星期五前去进行烫发服务,在进行完软化服务后才告知原告价格表,并让原告在680元和980元之前选择,原告无奈选择680元,最终烫出效果不满意,在12月6日前去要求退款,店家介绍页上也表明了不满意不收取任何费用,12月6日原告和店员协商,最终达成退款一半费用加剃掉头发,再剃完头发后,又拒绝退款, 这个属于诱导消费和欺诈消费者吗
合同纠纷山东省-济南市2025-12-07 16:22:06133*****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