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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和继母在一起生活了30年 ,婚前房产是公房 ,每个月向房产局交房费 ,婚后共同购买了房屋产权,房证上有双方的名字 ,30年生活中父亲的工资卡交给继母 里的经济由其负责 ,前两个月,继母去世 ,财产不知所踪 ,其监护人女儿称没看到 ,丧葬费有女儿 掌管,不归还父亲 ,80多岁的老人没有一点积蓄 ,现在我们想把房产归父亲一人所有,继母的女儿拒绝协商 ,所以请求法律援助,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护老人的财产权益 。

婚姻家庭辽宁省-沈阳市2025-12-05 21:51:5413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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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母去世后,她那部分份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你父亲和她女儿。想让房产归父亲一人,可先收集购房出资等财产证据。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对于财产去向和丧葬费,也可在诉讼中要求查明并分割。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老人对房产及其他财产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12-05 22:00:5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0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12-05 22:02:31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婚后房产人家女儿也有继承权,归一人需要给对方补偿
    回复于 2025-12-05 22:20: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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