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12月4日,孩子在学校与同学之间互相追跑,同学摔倒导至门牙断了两颗,并无接触,请问我们有责任赔尝吗?

其他四川省-内江市2025-12-05 10:06:28152*****585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2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商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12-05 10:08:4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事得看具体情况。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孩子追跑行为与同学摔倒有因果关系,即便无接触也可能担责。建议先和对方家长、学校协商,看监控确定事发经过。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就积极应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定责任及赔偿。
    回复于 2025-12-05 10:09:5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7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小孩多大?小学初中还是高中?
    回复于 2025-12-05 11:16:4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需根据孩子的年龄、追跑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判断是否担责。若您家孩子在追跑中有突然加速等不当行为,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无过错,可能按公平责任原则分担损失;若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于 2025-12-05 12:44:2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7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追逐的这个前后因果关系,可能要承担一部分
    回复于 2025-12-05 13:23:5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9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