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11.25日在浙江绍兴 我在杭州一家中介公司应聘了一家在绍兴的小时工 然后我干了八天 因中间随意换岗导致我干不了 我请假没批 我三天没上班我也去办理正常离职手续 今25号发工资总工资 1320无缘无故扣我600➕商业保险80我实际到账金额280 我联系那边中介说我是旷离扣钱 我想问一下我是不是可以申请维权联系劳动局介入 请老师帮我研究一下 拿回我的血汗钱感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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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均律师月帮助1人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针对你的情况,你有权维权,具体分析及操作建议如下: 一、中介扣钱的合法性分析 1. “旷离扣600元”不合法: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工资,仅在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可按比例扣除(每月扣除额不超过工资的20%)。你已办理离职手续,中介以“旷离”扣600元无法律依据。 2. “商业保险80元”需核实: 若未与你协商一致或未提供保险凭证,强制扣除保险费同样违规。 二、维权途径及操作步骤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准备材料: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如考勤、聊天记录)、离职手续凭证; - 联系部门:绍兴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通过12333热线咨询地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要求中介返还克扣的工资。 2. 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无果,可向绍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支付拖欠的工资(1320-80=1240元,扣除已到账280元,需返还960元)。 3. 与中介协商 可先向中介出示法律依据(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其退还扣款;若中介拒绝,再启动上述维权程序。 三、注意事项 - 保存好所有证据(工资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离职手续); - 劳动监察投诉及仲裁均不收取费用,可自行办理。回复于 2025-11-26 14:02:5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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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58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1-26 15:29:4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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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省仙桃市人,在网络上有一个“四川绵阳安颂咨询公司”接手我的劳动争议的案件,是我原先的老板拖欠我24500元左右的工资,先前支付了600元的调解,调解无效后进入讼诉,又支付了2600元的讼诉费用,请问这个咨询公司是正规的单位吗?我上当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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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搞2025年度考核,分优秀员工,合格员工,基本合格,不合格这四个等次。 优秀员工奖励8000,合格员工奖励400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都没有奖励。 我因为去年怀孕生孩子,请的假比较多。毕竟产假就五个月了。还有怀孕后期身体不舒服也请了大概两个月吧。现在公司说我去年没怎么工作,把我划分到基本合格里面,也就是说别人都有4000块钱,我没有。请问公司这样做违法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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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有一位退休返聘人员,岗位是保洁,工作中说手受伤了,类似劳损之类,无法直接证明是参与工作引起的。目前已在家2个月,没有请假条,要求我们医疗费全赔,误工费、营养费等。我们和她签的是劳务协议,上面明确规定在岗一天付一天工资,离岗3天视为自动离职。我们有给她参意外险。 现在她要求我们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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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xxx工作任务完成即终止,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内变更工作任务(项目),自动以新项目任务终止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外包合同。我需要固定哪些证据,能拿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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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发新的薪资确认单,合同薪酬条款写的薪资以后续签署薪资调整确认单为准hr说薪资不变还以当前的为准,想问一下这个合同这样写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