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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过渡费,2018年按照登记户口签字确认,际成事实的发放,现政策解读变化,要求退还

其他安徽省-合肥市2025-11-18 19:29:0015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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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3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 2018 年拆迁补偿过渡费是按登记户口签字确认且合法合规发放,仅因政策解读变化,在无协议约定或法定事由(如重大误解、欺诈、显失公平等)时,被拆迁人有权拒绝退还。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18 19:35:13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2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当时符合发放条件,现在政策更改,不能溯及既往
    回复于 2025-11-18 19:39: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6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政策变化要求退还过渡费情况得具体分析。若当时发放符合当时政策,现在仅因政策解读变化就要退还不太合理。可先收集当时按登记户口签字确认发放过渡费的相关证据,像签字文件、发放记录等。然后与相关实施主体沟通,说明当时发放的依据和实际情况,争取继续按原方式执行。若沟通无果,可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11-19 02:05: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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