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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能咨询一下公司项目到11月30日终止,已经给我发了项目关闭通知书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我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今天找我协商沟通补偿金过低没达到我的预期,我的要求是N+1,公司说如果协商不一致,打算安排到新的岗位这样合理吗?

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5-11-14 11:28:1813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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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78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14 11:29:31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07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需要看新岗位是否合理?
    回复于 2025-11-14 11:30:5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3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因项目终止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在与你协商补偿金未达成一致时安排新岗位,若新岗位与原岗位具有关联性、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且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这种安排通常是合理的;但若不满足上述条件,你有权拒绝。
    回复于 2025-11-14 16:07:0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0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安排新的岗位,这个没有问题,但是具体要看跟你之前的岗位是否相近,待遇是否降低
    回复于 2025-11-14 17:07:1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6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安排新岗位有一定合理性,根据《劳动合同法》,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变更。若协商不一致公司可解除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您要N+1合理,若公司安排新岗位,薪资、工作条件等无明显降低,应考虑接受;若不合理,可拒绝,协商不成公司解除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N+1补偿。
    回复于 2025-11-18 18:31: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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