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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 写(工作地点:深圳及全国各地) ,且最后还写(双方约定:因工作需要,乙方工作地方点必须服从甲方在全国各分公司以及办事处之间的调动) 2.现在公司要求我去湖南上班 从广东变动到湖南 3.工作满2年 现在公司要求补偿一个月半,请问这个情况我能要求申请公司补足我N的赔偿嘛

其他广东省-中山市2025-11-11 16:17:58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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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娜律师
    月帮助47
    河南归德律师事务所
    如果要离职的话,当然可以要求公司按法定规定给你支付n的补偿。
    回复于 2025-11-11 16:23:1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6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虽约定工作地点及调动条款,但从广东到湖南变动过大,对劳动者生活影响明显,该调动不合理。工作满2年应补偿2个月工资,公司只给一个半月不合理。你可和公司协商,要求按N标准补足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11-11 16:24:33 咨询他
  • 张媛媛律师
    月帮助321
    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
    公司愿意向你支付一个半月的工资补偿吗?
    回复于 2025-11-11 16:28:4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3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虽约定工作地点为深圳及全国各地且员工需服从全国调动,但从广东到湖南的调动若对员工生活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员工可要求公司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 2 年应补偿 2 个月工资,故你可要求公司补足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11 18:47: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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