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五月底从前公司离职,六月初入职新公司,离职时前公司并没有说启动竞业,在六月18号收到竞业协议启动通知书面函。在前公司从事运营助理岗位,也并不涉及重要商业机密。 我在第二家公司只做了一个月就离职了,第二家公司给我在第三方代缴了社保,我从七月到现在一直是待业状态。目前我又收到了第一家公司竞业催告函,让我尽快提交社保缴纳记录和个人工资流水记录,不然就停发竞业补偿,甚至劳动仲裁我。 那么现在我是继续履行协议,还是提供法律援助要求公司解除协议限制
合同纠纷河南省-平顶山市2025-10-27 16:48:07185*****621
律师回复
-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71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0-27 20:22:18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