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一个医院做了CT检查和血常规检查,当天下午2.58分血常规检查结果出来,血小板只有4(属于高危险),当天接诊医生,护士,血液科,都没有通知我说我这个血小板低属于高危险(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直到当晚19点我发现口腔,牙龈出血不止,才自行去医院检查,医院医生都下病危通知,转了几家医院,才在现在的医院住院治疗好,现在对方也承认是他们疏忽,也和我协商怎么处理。当天接诊医生也说过可以赔偿执政要我不是狮子大开口就可以,如果我要求的赔偿是25000的话,会不会赔偿金额过高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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