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协商金额不能接受,聘情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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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为7.28日晚上,关静(我方)正常行驶至电动车车道,李家学路过时刮至后座被载者两次,至我方胫骨平台骨折,去医院做了钢板手术。李家学肇事逃逸,交警联系到人后,李家学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我方提起的医药费及误工费类赔偿。 2.在成都找了个律师事务所,没有开庭要求我方支付6000元服务费。又支付伤残费用,本人已经回深圳,律师的说法还要被告同意我们才能在深圳做。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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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问一下,对方肇事逃逸,赔偿没有谈到位,我起诉的话可以申请哪些补偿? 车子刚买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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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闯红灯与小轿车相撞,被撞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而丧失嗅觉去做司法鉴定的话,去做司法鉴定的话需要保险公司安排共同委托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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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和行人(8岁儿童)发生事故,交警判责是人的主责,机动车次责,人住院3天,医院实际消费4380元费用,现在保险公司赔付是3000多,剩余1100多说是自费药不报,剩余部分需按交警的判责双方来自行承担。住院期间保险公司赔付生活补助30元每天,陪同人员补助120元每天,共3天,出院后补贴100元每天,共计补贴20天,出院医生开的出院证明需修养30天后再复查。请问以上保险公司的赔付方案和金额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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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出了个车祸,我骑的电瓶车,对方行人。我的全责,事后有脊椎压缩性骨折。现在对方伤情鉴定9级。想了解一下赔付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