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份,有三个人投资,利用我的技术,在内蒙古种植平菇,没有签协议,口头说的是,让我在内蒙古负责生产技术方面的工作,答应给我工资一个月七千,不让我参与劳动,只负责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我当时感觉,生意不好做。赔赚没有准,就说了,不要那么多工资,给我一个月六千就行,当时他们说了,那就赚了给我分点红,我说了,真赚了,给我发点奖金就行,结果呢,在六七月份,行情不好,人工不足,面临了亏损,他们三个有说有我的股份了,让我摊损失,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怎么办
劳动争议山东省-菏泽市2025-09-04 11:42:35150*****14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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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1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9-04 13:47:2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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