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背景是这样的:我是7月27日到公司工作的 一直到今天8月31日 有这多月的时间了 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合同 也没有缴纳五险一金 说好的单休也没有实际落实 1没有明确说明试用期时长 我现在提出离职可以默认试用期内 提前三天说明离职通知吗 2可以提被迫离职吗 被迫离职和他这样表达可以吗:“老板 我7月27日来这里工作 一直到今天8月31日 期间也没有交五险一金 所以我还是决定离职 以此告知”(有需要补充的吗) 3我昨天听了其他律师说的 没有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 可以提前三天告知离职 所以昨天我用微信提了三天后离职 这样算数吗 还可以用未缴纳社保的理由提被迫离职吗 4被迫离职后要有什么注意的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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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8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9-01 11:20: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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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3年入职,2018年才开始缴纳社保,一人一半,且最低基数,可以被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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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25年9月入职本地一家食品公司,在电商部担任仓库管理一职,因在职期间被要求搬运货物,开叉车,打包货物等不符合本职工作内容,故于26年1月17日申请离职,并在21日正式离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离职时老板同意且承诺容后结清工资,但在不久前联系老板索要工资老板却说没有交接好工作不给予工资,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可以要到1月20天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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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保险公司员工,签了一个三年合同,一个五年合同,一个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整个部门被解散。想问下,不同意转岗,能不能要求赔偿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