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学生到我公司实习,共计4名学生到我公司实习,实习期限为1年,我公司与该生签订实习合同、培训协议等。实习期间,实习生A,想离职,编造理由是身体不舒服,心脏痛,我公司让其出据诊断证明,但证明上并不能表现出他患有疾病不能工作,医生仅提示注意“节律生活”(我公司工作时间是下午1点到晚上11点左右,留给员工休息时间足以够8小时睡眠时间) 。同时该实习生A,在私下联系其余3位实习生,劝导其余实习生一起离职,以及私下联系我公司老员工,表示他要离职了,如果老员工想参军或者做什么,可以联系他,他帮助解决。 我公司现在该如何维护我方权益。
劳动争议四川省-雅安市2025-07-26 11:34:24139*****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