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河北沧旅铁路电气有限公司签了一份协议书,甲方公司的人和我说:去天津地铁当安检员实习3-4个月,第四个月的时候,甲方公司开始走调职的流程,可以把我调回沧州铁路做文职工作。现在天津是工资40元/班,上岗时间:5:00--14:10,14:10--12:00。我目前在天津地铁跟了几天岗了,地铁上面的领导说,遇到了骗子中介。特意想咨询一下。 如果我不想履行这份协议书了,告诉甲方公司之后,直接走人。甲方公司会和我走法律、打官司吗?
合同纠纷河北省-沧州市2025-07-15 10:59:37193*****83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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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1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7-15 14:32:48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