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年底报账。村书记利用他人以机械之名套取资金9万余元。经纪委监委调查,书记本人也承认了,但资金用于村环境整改等等。请问违法吗?构成什么犯罪
其他吉林省-松原市2025-06-25 13:50:28187*****22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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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律师月帮助258人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村书记套取村集体资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要根据其行为时的身份和所套取资产的性质来判断。 职务侵占罪 如果村书记在套取村集体资产时,不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特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其套取的是村集体的自有财产,如村办企业财产、村提留资金、村集体自我积累的资金等,那么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回复于 2025-06-25 13:56:1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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