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驿站转让出去十来天,旁边又开了一家,接手的人不愿意了
合同纠纷山东省-青岛市2025-06-19 17:11:1115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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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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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转让合同中有竞业禁止等相关条款,出让人可能构成违约,接手人可依合同追究其责任;若合同无此约定,一般难以直接追究出让人责任,除非能证明其存在恶意损害接手人利益等特殊情形。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6-19 17: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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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看你们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回复于 2025-06-19 17: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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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汇融律师事务所
已经完成转让交接完毕,有新开的属于市场行为。
回复于 2025-06-19 17: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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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先看转让合同有无关于周边开新驿站的相关约定。若有,按约定处理;若接手人因这情况受损失,可要求赔偿。若没约定,从公平原则讲,可与接手人协商补偿部分费用,比如适当退还部分转让款。毕竟旁边新开驿站可能影响其经营。双方好好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矛盾激化。
回复于 2025-06-19 17: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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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6-19 17: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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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在没有任何承诺保证的情况下,已经履行完毕的这个不能返回
回复于 2025-06-19 18: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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