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家小公司工作 从入职就没给签劳动合同 工资也是微信发的 说实习期两个月 结果干完了两个月 老板娘说我工作态度不够认真 不给我转正 平时加班也没加班费 让我平时眼里得有活 不能光自己的干完就休息 还得帮别人干 就因为我干完自己的活休息被她发现了 就说我工作态度不认真 被说了一通 大意是给我半个月时间 能好好干就干 不能干好就开除我 这种情况 请问律师 我能不能告她?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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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您好,可以走劳动仲裁。主要诉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您工作已满两个月,可主张1个月的二倍工资赔偿(计算公式:月工资×1)。2、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即便按最长期限计算,2个月试用期也仅适用于3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设定2个月试用期且未签订合同的行为违法。3、拒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44条,无论是否转正,安排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加班应支付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应支付2倍工资(计算公式:加班时数×小时工资×倍数)。转账记录可作为加班事实的电子证据。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威胁:用人单位以“工作态度”为由威胁解除劳动合同,但未出具书面考核标准或培训记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关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要件,属于违法解除威胁。回复于 2025-05-21 09:54:13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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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头跑了 公司不给工程款 还不见人不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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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按一个月最后上的时间算还是一周上不超40小时,假设一个月上了15天班然后请假了,累计没有超过160个小时那么加班费成立吗,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每天13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是最后一个月请假20天那么加班费还能成立吗还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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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备胎,身体不好,跟人事经理商量,为了后续工作进展,协商离职,领取失业金,人事答应了,后来人事找我说不能操作,公司会有风险,怕我反告公司要赔偿,我提议签定保护双方权益的条款合同,只要证明双方后续不会有其他争议就可以,公司不同意,出了一份不合理解除协议,原因是个人提出,我说,解除合同跟停保原因不一致,领取到失业金,人事说,让我签了,只是防止我反告,人事还说后台操作停保会让我拿到失业金,我本着合理合法的要求,让人事更改此协议,公司提出,他们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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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们是在公司受伤了,现在在镇上的医院,然后我们想去市里的医院检查,公司不让,说是自己去的话后续的治疗费和赔偿就不管了,就是说我们现在自己先去看,然后后面能不能起诉这些的,因为病情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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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在酒吧上班然后被顾客拉扯给我甩飞出去了然后对方没有动手打我只是拉扯我然后我肩膀这偏被顾客拉的途中给我划伤出血了然后这种我报警这些有用吗?可以要求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