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今年59岁,在家附近的一个工厂上班,有劳动合同,厂里也给他们买了一个保险,没有交社保,昨天晚上上班期间抬重物把脚弄成粉碎性骨折,厂里把她送到附近三甲医院,垫付了5千医药费,医生说住院手术估计得半个月,总花费3万左右,她们上班一天200多元,麻烦问一下我们该如何处理,现在需要找工厂谈后期出院后的康复,赔偿,需要做伤残鉴定吗?厂里说他们来付医院的费用,我们该申请哪些赔偿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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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核实厂方购买的“保险”是否为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若未缴社保但存在劳动关系,厂方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可向当地社保局投诉补缴并申请工伤待遇)。保存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缴费单据等原件(厂方垫付的5000元也需记录)。若后续厂方拒付费用,可凭这些材料追偿。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申请;若单位不申请,家属或本人可在1年内向当地人社局提交申请。回复于 2025-04-24 16:44:18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4-24 16:44:48
关于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建议等待伤情稳定后(通常出院后3-6个月),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粉碎性骨折可能构成十级伤残(具体以鉴定结果为准),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按200元/天估算约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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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信访,社保局9月24日给公司下发了社保补缴集合意见书,10月23号,社保局下令整改通知书给公司,信访60天给出结论,60天并未解决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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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因:猝死。 2. 死亡地点:工作场所内的集装箱房间。 3. 死亡时间:下班后至次日中午(具体时间不详)。 4. 工作性质:物流装卸工(重体力劳动,约50岁)。 5. 日常情况:厂房里有集装箱房子,房子里配备单位电脑,及两个硬的木板床,用于给装卸工和司机休息的,旁边配备一台单位办公电脑。平日很少离开物流园,在房间里吃挂面、方便面、榨菜等食物。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能认定为工伤性质?如果去打劳动仲裁/行政诉讼,主张“工作场所合理延伸”和“随时待命”的话,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增强胜诉率呢?目前已经有一审生效判决书,明确了死者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查明单位存在伪造用工协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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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麻烦您,我在这个单位上班快四年了,但是现在还是没有给我交社保,我孩子在这里也上学呢,但是按单位的规定是交了社保,就享受不了员工福利,那我现在要求单位给我交社保,是不是单位会同时要求把前两年得这个职工福利也会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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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不让干了,如果后面要求回复劳动关系,可能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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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未足额依法支付加班费以及工资采用非正常架构发放,采取什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