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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突然发现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从20年1月至22年12月被户籍所在地医保局办理了城乡居民医保,因本人常年在北京工作生活,且20年至22年期间一直在北京缴纳职工医保,已构成重复参保,请问是否有法律风险,如有,构成依据是什么?另在与当地医保局沟通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正式说明文件?如对方不配合该如何维权呢?谢谢!

侵权维权北京市-市辖区2025-04-24 02:14:0813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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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47
    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这个没有什么影响,如果重复缴纳,到时会让你选择用哪种方式结算。你可以直接打当地人社的电话,要求注销。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也是按当地人社局的要求。没有统一标准。
    回复于 2025-04-24 08:47:26 咨询他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74
    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有一定的风险,建议注销。可以提出要求,咨询电话联系
    回复于 2025-04-24 09:18:15 咨询他
  • 陈东升律师
    月帮助0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
    你好,经济损失风险 重复缴费无法退还:根据医保政策,重复参保期间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能无法退还,导致您额外承担经济负担。 缴费记录异常:重复参保可能导致医保缴费记录混乱,影响未来医保待遇的享受。 法律责任风险 骗保嫌疑:若被认定为故意重复参保以骗取医保基金,可能面临罚款、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信用受损:重复参保行为可能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影响贷款、就业等。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跨制度重复参保,属于违规行为。
    回复于 2025-04-24 09:31: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重复参保一般不被允许,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如被认定为骗保行为,面临罚款等处罚,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重复享受属欺诈骗保。你有权要求当地医保局出具正式说明文件,这是公民的知情权体现。若对方不配合,可向上一级医保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24 11:06:0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34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重复参保一般无法律风险,但可能影响医保待遇享受。依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与医保局沟通可要求出具正式说明文件,这是合理诉求。若对方不配合,可向其上一级医保部门反映情况,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4-24 12:46:31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重复参保一般不会追究责任,只是报保险的时候一般只能享受到一份医保的待遇,多缴纳的部分可能无法重复报销。可以要求当地医保局出具正式说明文件,解释为何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城乡居民医保。如果对方不配合,向上级部门投诉举报, 也可以到法院诉讼维权。
    回复于 2025-04-25 02:31: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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