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的员工委派到子公司任职,社保在投资公司缴纳,工资在子公司支付,关于员工的意外工伤等是归属哪个公司,是否可以约定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怎么约定比较好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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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53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若员工与投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由投资公司缴纳,则 投资公司 通常被认定为法律上的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等)。子公司支付工资的行为可能被视为“劳务派遣”或“借调”,但需结合实际用工管理(如考勤、工作指令来源等)综合判断。若子公司实际管理员工,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导致子公司连带担责。回复于 2025-04-18 09:18:33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4-18 09:18:51
社保缴纳单位(投资公司)是工伤保险待遇的申报主体。若子公司实际用工,员工发生工伤后,子公司可能需承担社保未覆盖的部分(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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