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5年5月13日哺乳期结束,公司说续签,(但是签外包合同的合同,由正式员工转成外包员工)我并不同意,请问我能拿什么赔偿?(哺乳期结束应该怎么算?)并且当年我有5天的年假以及10天育儿假可以全休完在走吗?(不告诉人力我全休完会扣我的工资吗?)
合同纠纷天津市2025-04-01 09:05:50166*****22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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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关于您的年假和育儿假,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您有权在离职前休完未休的年假和育儿假。如果公司未允许您休完这些假期,应当支付您相应的未休假期工资。具体计算方式为:未休年假工资 = 未休年假天数 × 日工资 × 200%;未休育儿假工资 = 未休育儿假天数 × 日工资 × 100%。 如果您选择在离职前休完所有假期而不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公司不能因此扣除您的工资。但是,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休假意愿和权利,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回复于 2025-04-01 09:07:3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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