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前男方全额买房,加女方名字,并协议按份共有,与婚后买房加名协议按份共有,有什么区别,厉害关系在哪?作为女方,如何选择?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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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一、房产在婚前购买,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但通过加名和协议按份共有,女方成为房产的共有人。房产虽然是男方婚前购买,但通过加名和协议,女方对该房产享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具体份额由协议约定。如果离婚,女方可以根据协议约定的份额分割房产。如果男方在婚前或婚后有债务,房产可能面临被债权人追偿的风险,但女方的份额相对受到保护。二、房产在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根据协议约定的份额共有。如果离婚,双方根据协议约定的份额分割房产。如果一方在婚后有债务,房产可能面临被债权人追偿的风险,因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建议:婚前加名:适合男方财务状况良好、双方关系稳定的情况,女方可以在婚前获得房产共有权。婚后加名:适合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愿意共同承担风险的情况,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回复于 2025-03-25 10:27:5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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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离,又内耗。想起诉离婚。希望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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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跟孩子爸爸没有领结婚证,我现在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自己都养不了,更养不了孩子。在照顾生病的奶奶孩子是他主动要过去带的,但他天天玩手机、打游戏,基本不管孩子,喂饭、洗澡都是他妈妈在照顾。 我想问问:1. 这种情况,孩子的学费、抚养费我还要出吗?2. 他现在已经有别的女朋友,还给别的女生买东西,如果以后因为这个女生不管孩子、抛弃孩子,我能不能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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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每月房贷车贷小孩教育,生活费基本为女方工资,及女方父母支助,男方一年到头给三四次工资的部分工资,车子男方在开 ,男女方现在算分开两地上班,如果,离婚,女方是否可以多分财产,房子为女方婚前所购每月还贷,男方基本没有照管过小孩,现在如果离婚,肯定协议离婚是有纠纷的,只能诉讼离婚,怎么女方申请女方能获得更多的补偿,女方需要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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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对方是2025年4月份订的婚,然后在2025年5月21日领的结婚证,然后我5月份怀的孕,8月底流的产。对方在12月份提起离婚诉讼,去法院告我要求离婚,返还彩礼66,000外加五金48,000。然后因为我流产未满半年,民法典有规定,男方不得提起诉讼,所以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然后我与对方协商离婚,现在对方狮子大开口。要求,一共是彩礼66,000改口费2万,领证费2万,五金51,000。要求我返还他彩礼加改口费加领证费一共5万元加5金51,000元。10万元。对方肯定得说没有共同生活,他订婚前给我买了一个手机属于赠予,最后一次见面他把手机摔了,他肯定得说手机是他买的,我能要求他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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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男方一直不愿意离婚,两年离婚起诉三次了,开庭时男方也不出面,法院联系不愿意离,法院也不判离婚,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