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找个警察男友,去年7月26日在小红书刷到有人发布特警找对象的笔记,该笔记作者在该照片上贴上“上海”的标签,并且以“帮主页投搞的小哥哥牵红线,感兴趣可以帮忙匹配”诱导我一步步留下了联系方式。但后来查证笔记中的特警是B站纪录片《守护解放西》里的长沙特警刘曦钧,并非所谓的“上海”特警。对方回答“脱单俱乐部”,但签订合同时发现是“上海有对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且合同上是4个月服务期,约见不少于3人。机构当口头承诺会给介绍警察,但在推荐的人当中无一是警察。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伪造公职人员信息诱导消费者?
律师回复
相似问题解答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手机上买课学剪视频/说的很好一个星期回本结果不是那样。骗局。先拉人过一年之后注销公司 。
-
我租了一家商铺用于经营餐饮店,然后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上一家没注销,无法办理,我可以退租吗
-
我想报名教师招聘面试班,请看看协议合同没过退费的漏洞有哪些?
-
就是我在网上报了一个剪辑课程然后要交三百块钱抢分期付款的名额这个费用是6000多然后我抢完之后他们就让我签合同给我打电话催着我签合同我没有认真看后面我就觉得不对就跟他说退课因为那天是周五他说要等到周一到了周一对给我对接然后就让我交1000块钱违约金
-
请问商铺租户合同期未满,违约提前退租了,房东酌情不追偿违约责任,但租户拖欠物业费和水费,拒不配合缴纳,也拒绝和房东沟通,不交还商铺钥匙,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