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正月初十应聘工作,和老板娘谈好了,做一年,一个月六千五,做到2月27号,晚上九点多老板娘打电话来说,明天做一天就不要做了,她老公回来做,我也答应,不要做就算了,我重新找,然后28号中午老板娘又说,她老公不回来了,让我继续做,做一年吧,我说好,咋样都行,然后3月2号下午老板娘突然说,你明天不用来了,给不要我的理由我没法接受,这样子可以跟老板娘要,重新找工作期间的损失吗
劳动争议浙江省-台州市2025-03-03 08:17:4815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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