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订婚了,给女方那边花了5w多块钱,本来说要结婚的女方那边突然反悔不结了,这钱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2-17 18:47:3917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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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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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丰图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可以要回。可以和我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5-02-17 18: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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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的,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5-02-17 18: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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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5-02-17 18: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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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酌情返还部分或全部。
回复于 2025-02-17 18: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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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五万是购买结婚用的物品,或者大额转账,对方反悔,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5-02-17 19: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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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日常花销还是赠予?借款?彩礼?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沟通,了解清楚后才能给予专业解答。
回复于 2025-02-17 19: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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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是以结婚目的的赠予,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5-02-17 20: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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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一般可以要回来。
回复于 2025-02-17 23: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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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18 10: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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