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校在读学生,于2023年12月与教培机构签订授课协议,2024年12月以完成协议授课内容。但机构自2024年10月起就未支付课酬,一直拖欠至今。 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应该在主张机构支付剩余课酬的基础上,追加拖欠劳动报酬补偿金?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4-12-27 12:43:5615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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