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性格不合,女方要求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目前有一个十五岁的儿子,两套房子(一套装修好,在住;另一套未装修。均无贷款)两辆家用小汽车(均无贷款)。夫妻共有储蓄若干。女方是正式在编老师,收入稳定,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合理;男方初中文化,教育孩子的观念比较落后,目前是外包合同工。如果诉讼离婚,女方是否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合适?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4-12-19 22:55:55135*****23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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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4668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你好,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争取抚养权,一般来说,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现在已经超过两周岁,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回复于 2024-12-20 16:33:48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