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公司总部在上海,我们这属于秦皇岛分部,有秦皇岛本地的合作方,两方共同管理,我们的工资也是合作方发的,但是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秦皇岛分部签的,现在秦皇岛分部要撤了,公司的人有一部分要调到合作方那边工作,剩下的人的情况就是,合作方不想接收,然后两边又都不想给赔偿,合作方那边和公司签的是委管合同,到12.31日,到期不续了,所以我们的劳动合同也是到12.31就作废了,但是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个人跟我们说关于赔偿的事情。我在该公司工作了一年半,应该如何赔偿?
劳动争议河北省-秦皇岛市2024-12-17 11:01:55150*****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