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里对押金和违约金的分歧 1.合同押金部分原文:第三条:租赁押金:人民币¥4200,在签订本合同后.壹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甲方应开具相应的押金收款收据,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在返还房子当日.经甲方验收房子且甲乙双方相互结清水、电以及物业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将租赁押金退还给乙方。 争议点:乙方提前三个月退租,让甲方来验收并结算水电,甲方迟迟不来,并说押金不退,是否合理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甘川平、莫教、银教三人冒用象州马坪驾校招生,承诺科目一包过。我付学费5800、介绍费500、注销费200,仅参加科目一考试,没有上车练车。对方只同意退1050元,12328调解失败。想咨询怎么起诉、调取对方微信实名信息追回余款。
-
案件在执行期,但是所有支付通道都被封了,是否可以申请生活费预留
-
民間借貸案件已銷案,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交退訴訟費了嗎?
-
提前退租,房东说押金全额不退
-
2026年5月13日,本人向家电老板通过微信转账购买家电产品容声冰箱,型号BCD-605Q60FZNBD,美的洗碗机,型号S624GT,本人已全额支付货款总计9699元,老板开销售单,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 付款完成后,老板未能按照约定向原告交付货物。后续老板告知,因自身经营问题,已经无法继续经营家电业务,无力安排发货;老板自述资金短缺,无现有资金可以退款,仅告知本人需要无限期等待其筹措资金,未给出明确退款、发货时间。请问有什么办法追回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