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 18 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买合同写的我父亲的名字,贷款合同也是我父亲的名字,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在他们还了六年房贷之后因无法还贷,与我约定我承接余下的贷款,到时候房子归我,目前我一直在转账给我父亲的信用卡还贷款,已经快要还清。我想问的是因为我父亲是主贷款人,第一次办证是写他的名字,但是我想我也在还贷款,第一次办证可以再加上我的名字吗?比如按我父亲 60% 我 40% 这样的比例办理房产证,如果能,最大二人比例可以是几几开?然后等年限到了第二次办理房产证我再把余下的产证通过过户交易的方式买过来。
房产纠纷浙江省-绍兴市2024-10-10 18:32:5318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