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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某男士没有领证但有一孩子 感情不合孩子由我抚养 之前某男士把公司转给我 我成了一人股东 我不参与任何经营 控制。之后把公司转还给了他。但是在我做法人期间,他和别人一起做生意亏了 别人就起诉了公司 还把我也起诉了,说我当时是一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我觉得我和他公司没有财产混同,我在他公司上班也是他给我发工资而已 公司收益不好 所以他也是收到钱偶尔一次性给我转钱这样。请问我是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4-08-27 16:46:4713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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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金梦娜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鹏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直接从公司账户给你转的钱吗?公司章程如何约定的公司收益分红
    回复于 2024-08-27 16:49:09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37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让你当了一人股东,你这边当时出资了吗?公司注册资金实缴了没有
    回复于 2024-08-27 16:49:3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5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是否存在混同?你这边要提出相关的证据。
    回复于 2024-08-27 17:43:5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8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提供证据证明你只是员工。
    回复于 2024-08-27 18:41: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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