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零工得然后被老板叫去喝酒,他喝了酒就过来打我了,他也被我打了
劳动争议云南省-昆明市2024-07-19 08:57:46192*****63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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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老板之间的争执涉及到了肢体冲突,这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所述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您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您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然而,您的描述中并没有提到是否有其他人参与打架,也没有提及是否有人聚众斗殴或者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比如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如果事件仅仅是您和老板之间的私人争执,并且没有涉及到聚众斗殴或其他加重情节,那么可能不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所述的聚众斗殴罪或故意伤害罪。 在实际处理此类事件时,警方会根据调查结果来决定是否立案,并依据具体情况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款。如果您被打伤,您也有权报案并要求警方介入。同时,您也应该考虑自身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并且是否有自我防卫的权利。回复于 2024-07-19 11:14:19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