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上周六,我在家小区,骑行电动自行车直行(没买保险),对方车辆(副驾是孕妇)也是直行。经过十字路口,相撞。我撞到他的主驾驶车门上。当时孕妇想扶我,我拒绝。对方车辆有剐蹭(一点漆),我的电动自行车烂了。当时对方及时将我送医,花了300块(我韧带拉伤)。对方想我们承担一半医药费,我们没同意。(当时在交警队时,孕妇都没事)事情已经发生4个小时后,对方打电话说孕妇受到惊吓住院。至今还在医院。交警定责后,由于让右原则,我负主要责任。现在对方要求出院后,我们赔付住院费,误工费等加上他明年车险上涨部分。我应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四川省-雅安市2024-06-13 09:52:53152*****017
分享
律师回复
-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及时协商处理,不能协商建议对方起诉
回复于 2024-06-13 09:55:35
咨询他
-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可以整理证据去法院起诉对方
回复于 2024-06-13 10:52:05
咨询他
-
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让对方去起诉处理。
回复于 2024-06-13 10:52:54
咨询他
-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6-13 11:35:15
咨询他
-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建议尽快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诉讼,祝好
回复于 2024-06-17 14:08:3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立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