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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4.27 地点:长沙岳麓区谷风路 目前情况说明:1.签了顶岗实习入职前告知书以及北京铁路实习合同协议书。约定去北京的实习时间为2024.5.15。在约定日期之前发现该岗位和面试沟通时的预期及承诺的工作内容不一样,故此希望解除相关合同,但“辽宁创企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以合同规定的第十二条第四条 经双方平等协商,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协议截止日,如甲乙任意一方产生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定为带薪实习期间,基本月补助的三倍作为双方违约赔偿金额 为由。要我赔付相关金额。否则就起诉我。 3.我的疑问 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我选择放弃该工作,是否需要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赔付。我去报案,法律会支持我么

合同纠纷湖南省-长沙市2024-04-28 22:11:5419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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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4-28 22:52:3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73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属于民事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起诉。
    回复于 2024-04-29 09:09: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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